有限合伙基金條例》(第637章)(下稱「該條例」)已于2020年8月31日實施。該條例建立新的有限合伙基金制度,讓私人基金可在香港以有限責任合伙的形式注冊。引入有限合伙基金制度是為促進香港作為首要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吸引私人投資基金(包括私募基金及創投基金)在香港成立和注冊,以便將資本引入實體行業公司,包括位于大灣區的創新及科技領域的初創企業。有限合伙基金為結構上屬有限責任合伙形式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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